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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如何申请

更新时间:2017-08-26 12:10
  【摘要】安置房应该如何申请?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据悉,安置房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时,先递交一份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申请;填写一张《购房申请登记表》,及提供如下资料(统一A4复印件,同时审验原件)。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出具单位证明);若配偶方没有深圳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无房声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或购房夫妇双方到房改办当场签字);

  ②单身职工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婚证明;

  ③离异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复印件(或协议书);

  ④丧偶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明;

  ⑤配偶为现役军人或烈士,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军人或烈士证书复印件。
  按全成本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申请人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及聘书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名册、本年度人事局审批的考核晋升工资审查表;1988年6月10日前参加工作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慧择提示
:以上是对安置房申请材料的介绍。最后提醒您,按社会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证明,社会保险手册或劳动用工手册复印件,计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