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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二次补偿

更新时间:2013-02-07 14:05
  【摘要】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是很多重庆市民要面对的问题。为了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确保重病患者能过一个好年,1月以来,重庆市市各区县积极启动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根据各区县医保结余情况,对城乡居民参保者2012年的住院自费费用进行相关比例的补偿。

  如今,渝北已经对辖区3007名重患病人员,发放了共计1399万元的补偿金,人均补偿额达到3194元。春节前后,其他区县也将陆续启动该项工作,为重病患者再减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二次补偿将是这项制度实施的最后一次,取而代之的是大病医保制度由商业机构承办,结余医保基金对参保者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其最高报销限额,将是二次补偿最高限额5万元的几倍之多。”

  慧择提示:重庆市医保城乡二次补偿,将有效缓解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重庆广大居民的权益,完善当地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