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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保险从业人员应该取得资格证书

更新时间:2017-08-25 22:10
  【摘要】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各地已经陆续开始实施。我们从山西保监局获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将于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按照《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方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

  《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管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资格、提素质、明责任的基本监管方向,对所有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保险销售人员提出一致的从业资格要求和执业规范,体现了从业公平原则。《办法》更加强化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业行为的管理责任,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首先追究所属机构的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并不搞“一刀切”,在具体实施时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其中,今年7月前获得资格证的人员,不管是不是大专,都可以在三年有效期内自愿申请换证,换证也没有学历限制,也就是说这些人可以继续从业,不受《办法》影响。实行有区别的学历制度,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细化管理,队伍更稳,服务也会更好,有利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保监会这一的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提高我国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改善我国保险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