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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管有望发行标准化产品 以固定收益类品种为主

更新时间:2017-08-26 05:01
  【摘要】前不久,保监会出台新措施,将允许保险资管发行私募产品。我们获悉,根据一份来自保监会的通知草案,保险资管公司有望获准向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发行私募产品。部分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认为,保险资管产品将定位于服务保险主业,以固定收益类品种为主。

  有望发行标准化产品
  “保险资管产品业务试点的通知快出来了,感觉很有想象空间。”昨日,上海某大型保险集团所属资管人士表示。
  据我们拿到的这份通知草案,保险公司将可向投资人发行标准化产品份额,包括向单一投资人发行定向产品、向多个投资人发行集合产品两类。前者认购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后者投资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且单一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这意味着保险资管即将获准发行私募产品。”总部位于北京的一家保险资管人士对我们表示。
  多年来,保险资管业务主要来自于被动受托的保险资金,市场化程度有限。由于保险资金的负债成本高于从公募或者私募渠道获得的资金成本,且对资金安全性要求较高,因此在运用方面存在诸多掣肘。这也成为保险公司发行公募或私募产品的动力所在。
  根据通知草案,试点产品的投资范围需限定在银行存款、债券、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投资计划等。
  这与保险资金投资新政中的规定有所不同。新政已将险资投资渠道扩大到了衍生品,而通知中的试点产品还不能投资于衍生品。2012年10月发布的《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开闸放行了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虽然仅限于套保,但是突破了保险资金不能参与衍生品的旧规。“也就是说,今年很有可能开放的国债期货、期权等品种将与保险资管产品无缘。”上述北京保险资管人士表示。

  主攻固定收益类
  昨日,一些保险资管公司已经在内部开会讨论这份草案和发行产品的准备事宜。
  “保险资管对固收类产品的操作经验十分丰富,这将是未来发行产品不同于已有产品的地方。”一位保险资管公司高管表示,保险资管的优势在于运用丰富的投资组合获取相对稳健的收益。
  这也是监管部门强调的方向。1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通报闭门会议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资金运用要落实服务保险主业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从保险资金特性出发,以配置固定收益、类固定收益资产为主的风险监管导向。
  不过,对于保险资管必须服务保险主业究竟是特色还是拖累,也有人持不同意见。“如果保险资管碍于主业,将很难放开手脚去跟信托、券商、基金资管竞争。”一位业内人士在微博上表示。
  通知草案中,保监会对试点产品的合格投资人进行了限定,要求必须是境内保险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但是这种限定并没有将保险资金以外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排除,亦即将来只要保监会批准,保险资管便可以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与信托、券商、基金同台竞争。

  慧择提示:保监会为保险资管发行私募产品试点方式放行,将有效扩大我国险资的投资范围,提升险资盈利的能力,促进我国保险业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