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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购买“人情保单”选择保险代理至关重要

更新时间:2008-11-10 16:20
  投保后几年,因遭变故,无力继续全额缴纳保费而提出退保;或者希望改买更“划算”的险种而申请退保……很多人购买保险产品时,都碰到过类似问题。

  不过,还有一种较为糟糕的要求退保的情况,那就是对保单不了解,却贸然购买。“下水”后,才发现它并不适合自己,当然“憋着劲儿”想把“货”退掉(甚至引起保险投诉)。

  来看实例:因轻信保险营销员对产品的过分夸口,黄女士没想清楚就投保了一份寿险。之后发现对自己并不适用,也不划算,就想退保。同样,一位做保险的朋友向柳先生推销产品,碍于情面,柳先生拿出5000多元签了10万元保单。不久,他因急性肠炎住院,花费3000多元。当问朋友可否获赔,却被告之由于买的是重大疾病险,没有附加住院医疗险,因此无法获赔。柳先生甚为窝火,自然想到退保。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在保险投诉案中,逾50%是因对保单不了解而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某些保险代理人因专业素质有限,没能从客户角度设计保单或解释清楚;另一方面,客户往往对朋友信任有加,“人情”投保单,至于买的什么保险,有何保障,并不清楚,结果往往“大出意外”。

  当然,根据上海保监局的要求,申城现已推行“无理由退保”(若保险公司未能有效执行统一服务标准,或恶意欺骗投保人,应毫无保留地“退保”),但说到底,投保人与其买了才懊恼,不得不履行麻烦的退保手续,还不如在购保前就找准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一方面,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商品,不像其他产品看得见摸得着。因此,投保时不宜盲目购买“人情保单”,避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先要扪心自问,我最需要的是哪种保险?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在众多产品中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险种。

  另一方面,保险代理人的选择至关重要。通常代理人在介绍产品时较热情,目的是为让消费者购买产品。其实,合格的代理人须主动与投保人沟通,在清楚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介绍产品,并设计符合要求的保障计划,而不是急于推销。

  此外关键一点,要看清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一旦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忽视免责条款,很可能在今后遇到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总之,就国内投保情况而言,很多消费者的投保意识仍有待提高。目前,不少保险公司开发的新产品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事实上,一份保单未必覆盖面越广越好,而应随着年龄变化选择不同险种,切忌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