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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0个省份开展农房保险 去年承保6700万间

更新时间:2013-01-18 10:29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自然灾害时常发生。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帮助农村受灾居民灾后重建住房,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出了《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

  推广农房保险能给受灾农民带来哪些好处?保费补贴力度有多大?谁来补?什么样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就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保监会财产保险部有关负责人和业内专家。

  牲畜圈舍、农机具存放场也可纳入承保范围
  根据通知,农房保险的保险责任应主要包括洪涝、台风、风雹、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可在条件允许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地震风险保障。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的主险中,地震损失被列为“免责”条款,只能通过附加险来覆盖。而这次农房保险作为主险为地震损失“埋单”,是对以往“行规”的突破。“目前农房险赔款只是对房屋损失部分补偿,而非全额赔偿,测算显示,即使加上地震责任,现阶段保险公司仍可承受。”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通知,今后不仅农民居屋可以投保,牲畜圈舍、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也可以纳入承保范围。有多处房屋的农民,可以自愿参加没有财政补贴的商业性保险。

  超20个省份开展农房保险,去年承保6700万间
  目前,国内已有超过20个省份开展了农房保险工作,2012年共承保6700万间农房,保额6382亿元。在试点最早的福建省,全省670万农村住户全部纳入保险对象。
  据了解,福建农房保险试点的主要模式为:地方财政全额承担或承担超过六成的保费,按每间10元、15元向保险公司投保,每间农房保额5000元这一标准参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房屋改造标准。灾后,农民户均可得到1.5万—2万元的赔款,用于修缮或重建房屋。
  “保险理赔款的审核、发放都要经过公示,"人盯人、账到账",避免了过去那些造成干群矛盾的暗箱操作问题。”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基于前期经验,3部委决定进一步推进农房保险工作。
  “推进不是强制,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尊重农户意愿,不强制投保。财政补贴保费的地方,保险机构要充分听取财政、民政和农户代表的意见。

  巨灾制度待推进,招标制度须完善
  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保险经营同样面临“大小年”的起伏以及“巨灾”的威胁。因此通知鼓励各地综合考虑历史赔付数据和当地自然情况,探索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以丰补歉。
  专家指出,过去6年,试点地区总体上无大灾,一般的自然灾害损失,比如台风、冰雹等,基本上依靠省内的地理气候差异,实现平抑南边赔了北边赚,所以还没有出现保险公司“赔破”的情况。可是一旦发生全流域灾害,比如大洪水,如果没有国家层面主导的巨灾制度来“兜底” ,仅凭目前的再保险来分散风险,保险公司将入不敷出,难以招架。因此,农房保险和眼下其他农业保险一样,仍面临巨灾制度缺位的隐忧。
  由于财政补贴保费,各地政府对承保公司的选择,无疑具有了采购公共服务的性质,因此应该明确相关的招投标制度。但此次通知只是对承保公司的资质做出了规定,其中“硬”条件有三项:有县级分支机构、有完善的农村服务网络、上财年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等。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可提供地震风险保障,农房保险突破行规。笔者认为,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农村地区的老百姓提供更好的保障,切实保障他们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