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示例:
王太太,今年40岁了,自从儿子小同出生后,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王先生今年也40岁,自己开个小公司,现在每年有比较稳定的收入,但未来发展前景不确定。
王太太想给自己买份保险,毕竟年纪越来越大,一没养老,二没医疗保险,觉得很恐慌。预算在5万元每年。
案例分析:
作为“单薪”家庭顶梁柱的丈夫,拥有足额人身保障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全职太太;
从全职太太的自我保护而言,让自己拥有足额养老保障的现实意义则要远远高于丈夫;
人近中年,更要强调的是人身保障和强制储蓄,兼顾本金的安全性同时才能考虑资产的增值。
投保策略:
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考量,王太太五万元的保费预算应该分配给夫妻两个人,但在保额的配比上各有侧重。
1、王太太投保策略
对于王太太而言,由于没有社保的医疗保险,所以王太太的投保方向在拥有一份重疾保障的基础上,同时拥有足额的养老保险,两者投保比例约在1:2以上。
例如投保2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同时投保40万元的养老险,此外再附加住院医疗、意外门急诊、意外伤害和保单豁免不等。
用于投保王太太的年交保费大约在三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在60—72岁的时间内,能为王太太带来最少44万元,最多近70万元的养老金。而被保险人80岁之前万一罹患重疾,将可以得到20—35万元的理赔金,但如果身体健康,王太太满80岁时就能再获得一笔大约36万元的高龄养老金。这是比较典型的有病赔病,无病返钱的重疾保险。
2、王先生投保策略
对于经济支柱的王先生而言,除了和王太太一样的投保方向以外,还要加大人身保障类的消费险来提高经济给付额度。例如加大意外伤害险和定期
寿险的投保额,属于小额保费,高额理赔。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保证被保险人能60岁前万一遇到可能的人身风险,被保险人能给受益人留下足够的经济给付。
由于王先生开办有公司,在规范经营的情况下,王先生应该具有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所以王先生的重疾投保一般在10万元就能满足一般意义的重疾治疗补充。而关于家庭养老方面的保障,已经由王太太的养老保险来完成主要部分,所以王先生的养老只需要20万元即可进行必要的补充。
当然,王先生另外还有附加3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和20万元的定期寿险是非常必要的,这样被保险人万一遭遇疾病身故,其保障额度可以达到50万元,意外身故的保障额度则可以达到80万元。
王先生的保费计划,在此我们假定王先生40岁,用于投保王先生的年缴保费大约在一万六左右,其中养老金在63岁—75岁之间,能为王先生最少带来22万元,最多近35万元的养老补充。而重疾保障则在10-18万元之间,满80岁未罹患重疾还可以返还现金近18万元。
3、生活风险策略
王先生侧重高额的人身保障,而王太太则侧重高额的养老储蓄。两人的养老保障额度合计是60万元起,而养老收益合计在118-158万元。在夫妻二人婚姻生活正常的情况下,对于一个家庭未来的养老补充依然是十分可观的。而王太太的20万元重大疾病保额基本上能满足一般意义上的重疾治疗需要,同时还额外拥有4万元的女性原位癌保障(重大疾病行业理赔标准属免责部分)。至于王先生的10万元重疾保障,是基于其持有社保医疗的保障,能够满足一部分的重疾住院医疗费用。
对于王太太的附加住院医疗部分,是需要完全承担起普通疾病在住院治疗时的需要,所以选择了每次报销不超过12000元的报销限额,并且每天住院津贴为50元。
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王太太的是,由于王先生的公司是家族企业,王太太本人是可以参与到丈夫公司的编制中,这样就享受社保体系中的医疗保险利益,以获得64岁后的社会医疗保障。此外,有了工作的收入,是可以避免由于王太太作为纯粹的家庭主妇,受到来自保险公司的投保限制。这种投保限制是基于全职太太完全没有收入,如果王太太作为投保人而言,保险公司会考察王太太续缴保费的能力。
最后,如果王先生本身已经具有足够的商业保险,那么本计划中王先生的一万六保费可以以“中宏鸿运人生投连险”附加在王太太的万事通两全险上,并在次年等额追加保费。但是这也需要王太太最好能在丈夫的公司中挂职。例如以董事或者股东的身份,这并不违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