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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强化对社保卡的管理

更新时间:2013-01-17 10:48
  【摘要】近年来,广州市加强对社保卡使用的监管。近日,市社保局将一批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案件上报公安部门,其中5起案件已经审理完毕,数名被告获刑最高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另据了解,随着深圳医保新规的实行,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有可能违法并被停卡3个月到2年。

  “用自己的钱帮助别人没有问题,但如果动用社保基金,把本该由自己享受的待遇转给他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说。

  拿别人卡开药卖给药贩子赚钱
  梳理近日社保局的几起案件不难发现其共性,被告人都是以雇主或亲人不能亲自取药为由,拿别人的卡请医生开药,并利用各大医院暂无联网的漏洞,辗转于一家家医院药房,又将药倒卖给“药贩子”,从中“空手套白狼”。
  在市中级法院刚刚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马某是一名家政人员,她在替雇主陈某取药的过程中,用陈某的社保卡在深圳多家医疗机构大量开药。陈某去世前,马某用其社保卡产生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药费5万余元。陈某去世后,其社保卡仍被马某继续使用,又产生了14万余元的费用。其后,马某私自使用新雇主钟某的社保卡,产生15000余元药费。这些药品被马某按药价的50%转卖给药贩子田某。
  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田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第三代社保卡将录入电子病历
  市社保局医保监督处处长肖敏静指出,一些医务人员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不按诊疗常规开药,让不法分子有空可钻。目前,深圳大部分参保人年纪轻、疾病少,个人账户积累较多,再加上不法药品倒卖者的“盯梢”,许多人主动参与基金的套现,甚至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是犯罪。
  截至去年底,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150万。去年全市门诊就诊人数为3000余万人次,住院为32万人次。而参与医疗监督的只有45名工作人员和28名聘用监督员。据市社保局医保监督处统计,每月大约有1万人次的参保人存在就医数据异常,但人手严重不足,监管取证难。
  黄险峰透露,深圳今年或推出第三代社保卡,采用芯片卡技术,并将参保人的电子病历录入其中。医生在开药时可以查询参保人之前的就诊情况,以避免重复开药。另外,市社保局将开发医疗监管子系统,并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手术耗材、检查、用药情况以及参保人的就医行为进行监督。此外,对医院上传资料的分析力度将有所加强。

  社保卡借给他人或被停用
  在很多参保人看来,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想给谁用就给谁用”。黄险峰指出,这样的认识存在误区,因为个人账户里的钱是社保基金的一部分,是只能给参保人个人看病的基金,它的用途是定向的,因此“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自己腰包里的钱,只在个人生病时才可以使用”。
  记者了解到,个人账户是与统筹基金并列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式。参保人每个月缴纳的医保金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的“大锅饭”,还有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目前社保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的结余可由家属继承。
  黄险峰介绍,按照现行法律,已构成骗取社保基金的人才会被处罚,对参保人一时疏忽或者故意把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而造成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处罚条款。但去年修订的深圳社保新规中规定,由于参保人的责任将卡给他人使用,医保卡将会被停用3个月到2年。他介绍,停卡期间看病自费,可以持单据来社保局报销,但报销额度只有50%。

  慧择提示:此次广州市社保卡“借用”或停卡2年,此举的出台,将有效规范广州市的社保卡的使用,减少社保卡诈骗案件的发生,完善了当地的社保卡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