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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72%参保

更新时间:2008-11-04 14:08

        对学生类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非学生类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截至今年3月18日,唐山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50.5万名居民参加,参保率72%。

        为保证参保居民真正受益,该市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将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个中心区的医疗保险,纳入市本级统筹管理。同时,将处于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无用人单位低保人员和其他非从业人员,以及城中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家属子女等,都列入了参保范围。对居民的缴费标准以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学生类居民缴费标准为100元,其中财政补助60元、个人实缴40元;非学生类老年居民缴费标准为350元,其中财政补助150元、个人实缴200元;处于劳动年龄段的非从业人员年缴费标准为350元,其中财政补助80元、个人实缴270元。对低保对象、重症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则实行财政全额补助。

        该市还规定,对学生类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非学生类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还将意外伤害费用列入学生类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恶性肿瘤、血液病、尿毒症、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定为门诊特殊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