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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监局加大监管力度 平安人寿受罚

更新时间:2017-08-26 20:45
  【摘要】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大对保险业的监管力度。我们日前从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省监管局的网站上看到其公布了三份行政处罚通告。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决定文号为“黑保监罚字〔2012〕18号、黑保监罚字〔2012〕19号、黑保监罚字〔2012〕20号的这三份处罚令均是针对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的”。其中,涉案人员上从省公司营销部的人员下至到下属支公司的营销人员。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保险业规模的快速扩张,保险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弊端逐渐显现,短期经济效益及受益与社会利益及行业长远发展相悖离问题突出,从而引发各种销售和服务乱象。

  内部监管失控
  据保监会通报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累计对15家保险公司的29家分支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252.5万元,同时对4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合计罚款55.8万元。各人身险公司也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处罚各类销售人员4万余人次,并对397名中支以上层级的高管进行了责任追究。
  我们日前从黑龙江省保监局网站中获悉,黑龙江省保监局查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接连存在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传播擅自印刷的保险产品宣传资料、虚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一个季度内被黑龙江省保监局给予三份处罚令。

  机制有待完善
  “通过处罚可以让违规的保险公司知错并改正,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投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一位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我们表示。
  黑龙江省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一直以来黑龙江省保监局切实加强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以客户资料真实性、销售误导治理评价、销售误导自查自纠、营造治理氛围、查处销售误导行为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四抓一查”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黑龙江省保监局人员介绍,近期,黑龙江省保监局先后2次对2个地市8家主要银邮兼业代理机构39个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针对第1次暗访发现问题召开情况通报会,要求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和银邮兼业代理机构立即整改,从第2次暗访情况看,通报会的效果较为明显,未发现擅自印制宣传材料、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等问题,以往普遍存在的私印宣传单、“存款赠保险”等误导行为明显收敛,银行柜员介绍保险产品较为客观、全面。目前,黑龙江省保监局正在对重点公司开展销售误导专项检查。
  该人士同时表示,下一步,对查实的问题,将严肃处理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以处罚责任人、追究上级管理责任、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许可证为主要手段,并追究各级机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基层机构出现严重销售误导行为、影响恶劣的公司,将追究上级公司和省公司高管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促使企业实现稳健经营、防范经营风险的必要条件,加强和健全企业的内控机制,已成为保险行业的共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单鹏也表示,保监会《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确定了营销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和思路,行业仍需抓紧出台有效举措,深度改革和完善营销员管理体制机制。如提高营销员准入门槛,提高营销员学历条件和代理人考试整体难度等。

  慧择提示:此次平安人寿受到黑龙江保监局的处罚,显现了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弊端,同时,黑龙江保监局将通过不断稳定和优化队伍,整体控制销售误导风险,改善保险业的社会形象、提升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