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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实现城乡医保的公平

更新时间:2013-01-11 10:05

  【摘要】近年来,莆田市实施一系列医保政策,突破城乡医保的限制。莆田市今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范围的医疗保障城乡并轨,这意味着今后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交一样的钱,享受一样的医疗保障政策。

  昨日,我们从莆田市卫生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2013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全市实行统一的住院补偿范围、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

  全市百岁老人住院零起付
  《方案》规定,具有莆田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可以户籍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不可重复参合。今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90元提高至34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240元提高为280元,个人只需缴纳60元。
  在实行了统一的住院补偿范围之后,参合人员今年的住院封顶线为12万元,新生儿随父母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享受住院补偿,与父亲(或母亲)合并计算一个封顶线。全市百岁以上老人,住院实行零起付,政策范围内费用实行100%比例补偿。另外,农村孕产妇顺产分娩住院实行统一限价标准,县级医院限价120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限价900元。
  城镇居民孕产妇分娩住院按同级别住院比例补偿。

  重大疾病范围扩大补偿比例70%
  《方案》中提到,在原有的2种重大疾病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基础上,今年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扩大为20种,将采取“定点救治,定额补偿”,补偿比例70%,个人支付30%。而对于除这20种之外的大病补充补偿工作,住院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90%的比例进行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定点医疗机构将提供即时结报服务。
  在普通门诊补偿方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照60%~70%的比例予以补偿,单次补偿封顶25~30元,每人年封顶线为400元(含村级50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每人次按9元结算,其中基金支付7.5元,个人支付1.5元。

  慧择提示:莆田医保不再分城乡,实现了城乡医保的平等,降低了农村居民看病的费用,解决老百姓因病返困的问题。同时,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完善了农村的医疗保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