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机动车交通事故修改 3月起挂车不投保交强险

更新时间:2013-01-05 17:51
  【摘要】前不久,国务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修改。新的条例,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届时挂车将不投保交强险。

  修改后的交强险条例明确,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的规定是主车和挂车分别投保。

  慧择提示: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挂车将不投保交强险,笔者认为,挂车取消交强险后,实际是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其宗旨虽是为了保护受害者,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交强险赔付率,扩大整体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