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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开展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

更新时间:2013-01-05 13:32
  【摘要】为了规范我国社保基金的使用,人保部将在6个省份各选择2至3个市县作为试点,开展社保基金社会监督。按照国务院部署,人力社保部今年将研究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

  人保部昨天发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称,在依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的直接监督。社会监督包括参保人员等任何个人、参保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人员,被监督对象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经办机构、征收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意见要求,人力社保部将根据工作基础和自愿的原则,在6个省份各选择2-3个市县作为部级试点地区。各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并报部里备案。

  同时发布的《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明确,今年人力社保部将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规章;部省联合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新农保、城居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

  慧择提示:国家人社部将在六省份试点社会监督社保基金,社会上的任何个人可监督。这一措施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的使用,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