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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启动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更新时间:2008-10-30 15:48

        近日,厦门市启动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3月10日起本市农村居民可到本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全市地税部门将从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内正式受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
        7月1日起,所有参保农村居民可以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厦门市农村居民以前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运作至今年6月30日,从7月1日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和经办,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将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做法,由地税部门统一负责。 将全市农村居民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全民医保,是厦门市改革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破解“就医难”的重要惠民举措,也是继去年厦门市将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纳入医保后,医疗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和原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相比,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改变了管理体制,大幅度提高了政府补助,在坚持解决大病医疗费用的前提下,增加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