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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城乡居民医保最高可报16万元

更新时间:2017-08-27 18:29
  【摘要】近年来,昆明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大力提高养老保险的普及率。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2013年新的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可报16万元……一系列的目标措施,让老百姓真真切切体会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正在慢慢变为现实。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增5元
  从去年的1月起,昆明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国家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最低标准基础上,增加至每人每月60元。
  新农保第一批试点是嵩明县。县里年过六十的老刘和他的老伴的养老金从去年开始,由每个月每人55元涨到65元(比其他地方又多了5元)。加上他们所在的大湾村是苗族村落,每户有一人可以享受每月125元的低保,老刘和老伴每个月有了255元的固定收入。种植庄稼能维持老刘的基本生活费,而养老金和低保让他有了些积蓄,便买了头小牛。他当时预计,牛肉行情好,出栏之后能卖个好价钱。而在昆明市,像老刘一样的人还有很多。
  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昆明市对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调整,是幅度较大的一次。

  职工参“四保”数3年约增160万
  去年,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全年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万人、79万人、73万人和64万人,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83万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在2011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5%。而据2009年的一组数据显示,2009年的目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分别达到83万人、67万人、95万人、43万人、38万人。对比来看,三年间基本“四保”参保目标人数总共增加约160万人。而截至去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3.19万人、164.41万人、79.18万人、75.4万人和65.4万人,部分已经超出了目标数,这是一件非常可喜的事情。

  城乡居民医保最高可报16万元
  昆明于今年起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将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二为一,且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目前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目前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在实现同城同保的基础上,提高了医保待遇水平,新医保制度可惠及昆明388万余人。
  办法中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支付以上的医疗费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支付75%,个人负担25%,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6万元,而之前施行的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8万元)。

  慧择提示:今年昆明市的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医保的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金额也做了相关的调整。此外,新政策实施后,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将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