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江苏公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将保险代理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更新时间:2017-08-26 23:42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公布的《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将保险代理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根据《三年计划》要求,江苏省将按照特许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个人征信系统。从保险代理人、会计师等特殊职业和社会重点人群入手,在南京、苏州两 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依托特许个人征信机构,逐步建立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社会公共记录、商业和其他信用信息的个人征信系统。计划力争到2010年,有一半以上省辖市为50%有信用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