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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55多万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并取得“三大突破”

更新时间:2008-10-31 11:06

  截止2007年底,广东省已有13个地级以上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共155.6万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其中51万人领取养老金。

  去年,该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三大突破”:

  一是制度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去年,该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初步确立了该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在该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是实施农保的地区向珠三角以外的市县突破。据初步统计,该省现有被征地农民292万人。目前初步估计有100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各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平均水平约为200元/人/月。

  三是实现即征即保取得突破。去年,该省劳动保障厅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建立“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征地项目,一律不予报批,有效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

  今后,该省还将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目标,做到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兼顾,到2010年,在该省普遍建立并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全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在全省实施村“两委”成员养老保险办法,部分地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3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