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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为6万名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

更新时间:2012-12-29 13:40
  【摘要】为了完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提高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陕西省人社厅将为全省6万名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陕西省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环卫工人明年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凡与我省各级市容环卫系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均应按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不再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应按政策规定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范围,享受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待遇。

  市容环卫部门认定资格
  按照要求,市级市容环卫系统用人单位聘使用的环卫工人由市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县(区)级及以下市容环卫系统用人单位所聘用的环卫工人经县(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上报市级环卫市容系统行政部门认定。
  各级市容环卫系统用人单位持市级市容环卫系统行政部门出具的《环卫工人参保资格认定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单位应按规定缴社保
  按照要求,单位应按规定为环卫工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环卫工人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原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继续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按照规定,各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缴费,也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参保方式不同补贴有别
  为切实推动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财政将给予相应的补贴。环卫工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12%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8%部分,由个人承担;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6%(西安市按7%)给予补贴,其余2%部分,由个人承担。
  所需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省财政对西安、延安、榆林市和杨凌示范区按40%的比例补贴,对宝鸡、咸阳市按50%的比例补贴,对其余各市按60%的比例补贴。市、县(区)财政负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据测算,我省各级财政每年要拿出1.91亿元,补贴环卫工人参保。

  慧择提示:陕西省人社局明年将为六万名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有效提高环卫工人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政府将对此次环卫工人的参保给予财政补贴,具体办法是,环卫工人以企业职工身份随同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