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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意识警钟需长鸣

更新时间:2012-12-25 18:22
  【导读】去年,校车事故引起了各方热议。自校车安全相关的各种条例相继出台,到现一年多了,也还是频发校车意外事故,再次引起人们对校车的热议。而这种校车的事故原因基本雷同。除了从监管不力的原因来说,教育资源及资金短缺,政策条例等冲突下无法从根本去解决问题。
  2010年7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实施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条件》开头即对“校车”作了具体定义,标准范围适用于专用小学生校车,其中明确规定了校车的安全要求。要求中不仅对车辆内外的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及车内布置作了详尽的规定,包括校车标志的组成、式样、车身外观涂装、标牌及停靠站点标志等,更明确指出双层客车、铰接客车等不应作为校车。标准的出台意味着校车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大,但仍旧避免不了非法校车的存在。事故屡屡发生,而没有受到重视,谁应该为儿童的生命来保障?作为留守儿童的他们,缺失了父母的爱与照顾。
  孩子作为缺乏危机意识的弱势群体是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呵护的。而意外风险无处不在,上下学是意外发生的高峰期。如何保障这一期间的安全?除了学校的监管、国家和社会的合理规划和管理,家长必须给予孩子更多的呵护。
  在此次事故中,幼儿园无照开办,而家长明知超载仍抱有侥幸心理、让孩子坐上危险的校车,体现了各方安全意识薄弱。因而,除了提高校车驾驶员门槛,还应当加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学生出行存在风险,家长们对此做好防范措施了吗?有调查显示,随着近年来少儿医保、学平险的推出,很多家长存在仅投保这些险种即可的心理,对商业保险关注度不高,学龄孩童保险投保率普遍不足。
  此外,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校车的保险产品类型,保险公司对校车的投保也没有特别规定,多是按非营运车辆来投保,涉及车上人员的保险保障主要由车上人员险或客运承运人保险承担,一旦车辆超载便会造成保障不足。比如一辆核定座位10人的车辆,按每人2万元投保车上人员险,却载了15个人,万一不幸出事故,保险公司对车上人员的最高赔额只能是20万元,保障力度大幅缩水。
  从甘肃校车事故,江苏丰县校车事故,江西校车事故,一个一个沉痛的事故,而这些家庭的伤痛是没法弥补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如果连他们的安全都无法保证,那“将来”从何谈起?悲痛我们强忍,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不让悲剧再次发生。
  慧择提示:就算有了学平险也不能掉以轻心,孩子是您的全部,关注生活细节,避免安全隐患,照顾孩子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