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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险企中介业务 多家险企被处罚

更新时间:2017-08-25 08:14
  【摘要】近日,保监会发布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告,有多家险企被处罚。2012年,中介业务查实违法违规套取资金5553.59万元,涉及保费2.68亿元。10家保险公司被通报点名。

  2012年,36个保监局共派出42个检查组、投入人力285人次,检查保险基层机构104家,涵盖22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和38家省级分支机构,延伸检查保险中介机构80家。依法处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90名、保险机构56家、保险中介机构29家。

  检查发现,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关系不真实、不合法、不透明的问题依然是主要矛盾,保险公司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中介费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资金的做法仍较为普遍。

  数据显示,2012年,共查处虚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业务,非法套取资金1852.50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33.35%。其中3个基层机构非法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25%,平安产险西安碑林支公司蓝田营销服务部甚至高达94%。此外,共查处虚挂汽修、汽贸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非法套取资金410.85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7.39%。其中两个基层机构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25%,阳光产险濮阳中心支公司达34%。

  此外,检查还发现,一些保险机构大量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者虚挂营销员业务,少数保险公司营销业务变相成为非法套取资金的主要手段。虚增营销员数量或将直接业务虚挂保险营销员,非法套取资金1163.67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20.95%。其中4个基层机构以该违法手段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15%,阳光产险青岛分公司达44%。

  10家保险公司被通报点名,这10家公司分别是:阳光产险青岛分公司、平安产险辽宁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生命人寿四川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中国大地保险广东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国华人寿河南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太平财险福建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中国人寿吉林省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合众人寿江苏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都邦保险重庆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点名批评向市场传递保监会“严监管”的明确信号,发挥检查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向广大消费者表明保险监管者的信心和决心。

  今年,中介业务检查还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共计处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90人次。其中,处罚省公司高管人员11人,罚款11人次计26万元;处理保险机构56个,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5家,涉及业务4项、销售渠道1个,最长期限达1年,罚款保险机构53家次计676万元,单家机构最高罚款50万元;处罚保险中介机构29家,吊销经营许可证12家。

  保监会开展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从2009年最初的“解剖麻雀”试点开始,到今年已经持续了4年,初步遏制了中介业务严重违法违规态势,向市场有力传递了“严监管”信号,也促进公司完善中介业务管控制度。

  上述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与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管控不力紧密相关,主要表现为公司制度设计不完善、信息系统管控薄弱、内部控制管理松散等。一些公司通过制度设计来规避法律和监管要求,业务、财务管理系统为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留下空间和余地;一些公司默许、迁就、甚至纵容基层机构铤而走险,本级或上级相关管理人员诱导、指使经办人员进行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操作等;还有一些公司管理粗放,以简单费用包干制取代对基层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的审查和管控等。”

  慧择提示:保监会严厉打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规、违法行为,多家险企被点名处罚,将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整改,即加强责任追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加强中介业务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依法合规经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