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客户退保 本金将要亏60%
更新时间:2017-08-27 07:03
【摘要】近日,有网友反应中国人寿的“霸王条款”,如果客户退保的话,将要亏60%的本金。12月18日,方先生(化名)向我们反映他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方先生认为收益太低在15个月后要求退保,经保险公司核算退回款项仅为本金的40%。客户质疑“比窦娥还冤”。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首经贸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条款再购买。”
中国人寿客户退保 本金60%化为乌有
“当时是对方一个叫张默涵的销售通过电销渠道联系上我的。电话中一直推荐说他们那款分红型产品多么多么好,现在都存不住钱,就当是为自己未来每月存些钱。10年后可以保本的基础上收益率还根据公司的赢利情况分红,并且还给自己的未来买份保障等等。第一次我拒绝了,后来通过第二次、第三次电话再次游说,我当时也没认真细算,就买了。”
方先生提到的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一款名为《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我们拨通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咨询电话,客服人员介绍“这是一款主险为分红型的保险,保障有一个身故的责任,到期没有出险可以返还保费。交费期10年,保障期20年的重大疾病保险,交费方式主要分为月交费和年交费。包含三个方面,首先是重大疾病12大类,细算下来将近351种;第二方面是人身意外,包括像交通事故、普通的人员意外造成的比如像三类烧伤、瘫痪等,这是可以全额理赔的;第三个方面包括一个全国自然性灾害也在保障范围内。20年内如果有病一次性按客户选择的额度赔付,如果客户平安健康20年后可以拿回全额保费,加上20年的累计分红。这款保险的特点是保障高,保费低。
从方先生提供的保险合同可以看出,方先生月交款1350元,2011年8月11日合同生效,2012年11月5日方先生退保,一共缴纳了15个月保险金合计20250元,退回本金加红利共计8070.78元。
这几年涉嫌夸大销售的问题已经屡见不鲜,据保监会通报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保监会共接收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件6176件,同比增长127.23%,反映有效投诉事项共6651个,同比增长129.42%。
关于退保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首经贸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表示:”退保代价高确实是一个实际情况,曾经有对夫妇购买一款保险,一个月交3000多元,交了2个月想退保,拿回来不到一半。规范的保险公司应该明确告知客户你几年内退保就无法拿回本金了。应该告诉客户,比如第一年费用要扣多少,第二年还要扣多少,客户多少年以后退保才不会损失本金。所以如果在两年或三年内退保肯定要受损失,这也是正常的。因为消费者购买保险以后,保险公司已经将消费者缴纳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比如30%)支付给营销人员了,不能要求人家再收回来,而且保险公司本身也要发生成本。前期的费用已经发生了。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的“霸王条款” ,如果客户要退保的话,本金60%化为乌有,这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另外,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必须给消费者10天犹豫期,在这10天之内,消费者提出退保,会得到全额退保。在10天犹豫期内,即使推销员收了你的保费,但是保险公司也不支付给他任何费用,视作消费者没有承诺购买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