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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对于免责范围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5 05:09
  【摘要】为了规避道德风险,无论是什么保险都有一系列的免赔责任,财产一切险也不例外。那么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中对于免赔责任范围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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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 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三)非外力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的损坏。

  (四)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引起其本身的损失。

  (五)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过失造 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损失。

  (六)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七)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八)存放在露天或使 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布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霜、严寒、雨、雪、洪水、冰雹、尘土引起的损失。

  (九)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十)固定在建筑物上的玻璃破碎。

  (十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 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被保险人的亲友或雇员的偷窃。

  (十二)公共供电、供气及其他公共能源的中断引起的损失、但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引起的中断不在此限。

  (十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 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十四)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十五)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 、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十六)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但不包括 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污染引起的损失。

  (十七)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对于免赔责任的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财产一切险时一定要看清免责条款,以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