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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迈出医保公平第一步

更新时间:2012-12-10 15:28
  【摘要】近两年来,医保公平的问题不断被人们所重视,日前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只是医保公平第一步。全国性医疗待遇并轨初步实现,但医疗社会公平刚刚迈出“一小步”。实现全社会医保公平的第二步,应当为取消一切医疗特权制定时间表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上周六,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明年元旦起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全市共20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全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

  从公费医疗取消之日起,南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缝对接,实行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医保政策,统一的参保缴费,统一的缴费比例,统一的待遇标准,统一的经办流程,统一的医疗服务。简称“六统一”。

  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巨大待遇差别,已被舆论诟病20余年,成为老百姓痛斥社会不公最愤懑的三大显性“硬伤”之一。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98决定”),规定在全国范围进行城镇职工医保改革,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只可惜,囿于当年的历史条件,“98决定”虽规定了“全部参保”,但没有规定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一参保”的硬性时限。导致此后十数年,这项深得民心的改革始终只对老百姓而不针对公务员及事业人员。

  回首国内医改的历程更让人唏嘘不已。在“98决定”颁行前4年,国务院即在全国确定3个地级市先行此项医疗改革。这3个地级市中就包括江苏省的镇江市。然而,直到南京最终拖到明年元旦取消公费医疗,江苏的此项改革虽起了大早却赶了个晚集。

  时至今日,包括江苏省在内,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取消了延续56年的公费医疗。若从“98决定”算起,这一改革进程前后费时15年。可即便如此,公费医疗仍然拖着一个“大尾巴”。按照改革安排,在京30万中央国家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公费医疗要到明年底前才会全部取消。

  回顾这项令人感慨的改革,我们一方面为改革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而庆幸,另一方面则为中央机关拖后腿深感遗憾和不解。同时,它再次提醒社会各界,但凡涉及既得利益已被固化的改革,既离不开社会各界不遗余力的持续推动,又需要拥有无可奈何之下的耐心。

  至此,全国性医疗待遇并轨终究初步实现,但医疗社会公平刚刚迈出“一小步”。接下来,社会各界尚有两大心结待解。且解结越主动、越彻底,对改善和重塑政府在民间的形象越有利。

  慧择提示:南京市将在明年取消公费医疗,这一措施的实施,是实现医疗公平的第一步。对这无疑是改革的一条内在规律,亦是推进改革的一条弥足珍贵的经验。循此,我们希望把构筑社会公平的改革向机关事业人员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只有这么一项接一项地改下去,中国社会才能最终实现基本的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