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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内回访电话未接到 要求解除保险合同被拒绝

更新时间:2012-12-08 13:45
  【摘要】很多保险产品都有一定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随时退保,保险公司也会在犹豫期内进行回访。但是,日前,顾先生却说,保险公司没有在犹豫期内对他进行回访,导致他购买到不适合的产品。

  顾客大呼上当:犹豫期内没遇到回访
  去年初,顾先生领取了近10万元退休金后,到武昌黄鹤楼旁一银行,准备买理财产品。当时,一位穿着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对他说:“鸡蛋您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买点其他的产品吧。”顾先生就一次性缴清5万元,买了份业务员推荐的银保产品。因为当时有急事,顾先生没来得及详细了解所买的产品,只知道业务员说收益高。
  近日,顾先生才认识到可能买了保险产品。他说,自己在10天犹豫期内根本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如果回访后明白是保险,他当时一定会退掉。

  保险公司叫屈:8通回访电话无人接听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如果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保监部门要求每家公司都必须在犹豫期内,以电话回访的形式提醒投保人,把握犹豫期内的无条件退保机会。
  保险公司回访记录显示:顾先生买保险后的第三天和第四天,公司共打出6通电话,除了有一次直接挂机之外,其他都无人接听。因为当时过年放假,中间隔了几天,等到2月9日,保险公司又给顾先生打了两次回访电话,也无人接听。
  保险公司方面说,在犹豫期内都会有回访,虽然回访未成功,但公司也履行了义务。

  回访不成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霍琳律师说,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业务员当时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电话没打通,不能说完全尽到了回访责任,但这并不构成顾先生解除合同的理由。
  保险代理人要向客户如实告知保险产品内容、免责条款等内容,但是投保人自己也应慎重了解投保的产品内容和合同条款。合同内标明了犹豫期的,如需退保,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多次对顾先生进行电话回访,但是顾先生都没有接到,因此顾先生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顾先生的情况也提醒了广大投保人,一定要重视犹豫期内的回访,可以帮助您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