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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险业试点合伙制有待时间检验

更新时间:2012-12-07 17:39
  【摘要】近两年来,广东保险业将开始试水合伙制,将为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带来新的希望。日前,保监会披露了建信人寿试点营销员双重合约的模式及相关背景。据悉,建信人寿筹划在营销员层级全部采用代理制合同;对通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评定选拔出来的优秀的营销主管,采取代理制与一小时合同制混合的用工体制,公司提供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我们了解到,目前,建信人寿仅在江苏南京及广东东莞两地开展试点。

  除此以外,在粤保险公司也有过其他一些创新性的尝试。今年6月入驻广东市场的信泰人寿广东分公司开业即试行“合伙代理人”模式。

  “一小时合同”附五险一金
  建信人寿表示,传统代理制营销模式当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业务增长乏力;二是业务主要依靠增员拉动,增员日益艰难,成本不断上升;三是营销员收入水平较低,人员素质下降,社会地位不高。
  而营销员保障和身份问题又是当前的焦点问题。由于没有固定收入和社会保障及各种福利待遇,使传统代理制营销员面临生存压力,容易诱发营销员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同时,非员工制地位使得营销员缺乏身份认同,导致营销员流失严重,增员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建信人寿的试点方案规定,当代理制营销员达到一定收入标准时,可提出晋升申请,公司对其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在保留原代理合同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个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小时合同)。公司每三个月或六个月按照一定标准考核营销主管,不合格的,与其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建信人寿拟给予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小时工资与25元/小时取高者),每日一小时,每月22天。同时,拟统一采用全日制劳动合同员工最低社保缴纳标准,为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以上一年度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由公司统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据一位接近建信人寿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目前,建信人寿仅在江苏南京和广东东莞开展上述试点。至于为何选择东莞,该人士称,“建信人寿广东分公司只在广州、佛山、东莞三地有个险渠道,而东莞规模最小,试点对公司成本的冲击相对较小。”

  合伙制有待时间检验
  根据广东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调研,目前,广东省内的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障主要是由营销员自己全额缴费,有的保险公司则根据营销员的业绩及表现等,通过发放“附加佣金”的形式负担部分社保费用,还有保险公司为营销员投保了团体养老年金、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商业险种。

  慧择提示:广东保险业试水合伙制,将有效改善营销员管理体制的弊端。现在很多广州的保险都引入这种制度,希望能通过更多机构的实施,不断修订评估这套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引入精英。但她强调,目前,还不好评估这种模式是否合适。“毕竟,个险渠道的发展是需要经过长时间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