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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将针对生育险出台新规

更新时间:2017-08-27 02:53
  【摘要】在中国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我们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面向全体群众,公开征求生育险的相关改革意见。公共政策专家刘永明评价“征求意见稿”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生育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全体职工
  29岁的付晓鸥结婚四年,生孩子的事情却一直拖着。付晓鸥夫妇2002年从农村考上大学,大学4年,俩人恋爱,2008年结婚花掉了两个人一年的积蓄,当初双方父母借钱买二手房的30万元债务,付晓鸥夫妇承担了其中的一半,两个人每个月省吃俭用每年还债3万元,他们的计划是5年还清后再考虑要小孩。
  付晓鸥和丈夫都供职于私营公司,规模不大,福利很差,付晓鸥说:“现在就后悔一件事,婚结早了,我们这个家庭经不起一点风吹草动,就盼着月月能够把工资足额领到手。”付晓鸥的工资收入主要依靠课时费,课时越多,工资越高。从2007年进入这家教育培训公司,付晓鸥没有请过一天假,即使感冒发烧,只要还能动,她就必须站到教室里,同事们都当面说,她是“典型的挣钱不要命的人”。
  除了家庭本身沉重的经济负担外,私营小企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也让付晓鸥觉得每一个明天都充满了不确定性。付晓鸥曾亲眼目睹公司女职员因为生小孩休假归来工作不保,而女职员在休产假期间领不到一分钱工资的现象在这样的私营小企业更是“正常情况”。
  刘永明对付晓鸥这样的女性劳动者目前所面临的尴尬现实感到忧心忡忡,她说:“生育保险旨在保障女性权益的社会政策。女性承担着人类再生产的生育重任,在怀孕、分娩、育婴每一个阶段都面临着体力、心理和精神上的负担和消耗,甚至有生命或肌体伤残危险等,同时整个过程中会由于不能部分或全部参与劳动而减少正常收入,使得自己和家庭承受经济损失。”
  人社部起草的《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11月20日起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明年1月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对于付晓鸥来说,《征求意见稿》固然是一个好消息,但是最终是否能够落到实处,才是她最关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对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处理。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不少原来没有为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单位已经开始着手办理相关事宜,一位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称,以前单位没有给职工参保生育保险,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取消,绩效工资只按照基础工资发放,现在正在积极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慧择提示:据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保险,目前已经有多个地方开始实行生育保险的统筹发展,预计到2013年1月关于生育险实施的相关细则将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