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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习责任保险 有效保障学生实习安全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0
  【摘要】今后学生出去实习,也将可以买保险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遭受伤害的事故屡见不鲜,学校一般购买的校方责任险却不包含学生实习期间在校外发生事故时的保障,而近日起正式在我省启动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则填补了这个空白。

  小付是兰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经学校组织到湖北某企业实习,在进行配件切割操作时意外发生闪爆事故,两名实习生被当场烧伤,而小付的烧伤面积达98%。事后学校、实习单位与小付家属进行协调,单位补偿了一定金额。保险专家表示,学校一般购买的校方责任险不包含学生实习期间在校外发生事故时的保障,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刚好填补了这一空白。

  中职生每人三年保费39元
  近日,我们获悉,广东省已正式启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下简称“统保示范项目”)。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统保示范项目”的费率全国统一为中职学生每人第一学年5元,第二学年6元,第三学年28元,三年总保费共39元。而保障金额方面,每人责任赔偿最高5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最高赔偿为1200万元。
  据了解,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率全国统一为每名学生第一学年5元,第二学年6元,第三学年28元,三年总保费共39元,而高职三年级学生上学期保费为8元,三年级下学期为20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或企业可根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按年投保、实习年(学期)投保或一个月、两个月等短期投保。而在上一个保险年度未发生任何事故,下一年继续投保,保费也可以进行相应优惠。”
  据了解,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基本险保障内容包括,学生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或者在往返于实习单位和学校(住所)的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等,还包括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以及在被保险人提供或管理的场所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精神损害责任、施救费用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随行教师也有保障
  事实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中除了基本险外,还可购买附加险,即附加教师派遣责任保险与附加被保险人保险,院校可自行选择投保。而添加被保险人保险,即实习责任险的投保人可以是学校和企业任意一方,但投保人投保时可将另一方添加为被保险人。如学校在投保时,可将合作的企业添加为被保险人,若发生事故,学校和企业的责任均可得到转移。两者不需重复购买。

  慧择提示:广州实习责任保险出台,将有效保障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学生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或者在往返于实习单位和学校(住所)的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等,都可以获得赔偿。学平险属于人身保险,保障主体不是学校,是学生本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从意外险中获赔后仍然可以根据实习合同向学校或者实习单位提出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