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山东农民明年将享受大病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2-12-01 10:25
  【摘要】随着国家大病医保政策的出台,广东率先出台大病医保的实施细则,将在明年正式实施。2013年,我省农民大病返贫将大幅减少。17日,省政府决定开展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资金将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纳入保险范围的大病参保患者再次给予保障,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个人最高年补偿额达20万元。首批20种大病被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我省先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民生产生活,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其中就包括终末期肾病,也就是尿毒症,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对农民是利好,但是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慧择提示:从明年开始山东农民实施大病保险,届时大病保险将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内,并且将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纳入保险范围的大病参保患者再次给予保障。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切实保障广大山东农民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