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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开始“存单变保单” 行为将严惩

更新时间:2017-08-28 15:42
  【摘要】近年来,国家保监会为了打击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出台一系列政策。政策规定,四类销售误导行为将被严惩。另外,明年开始,人身险销售误导将被追责。

  “存单变保单” 最重开除责任人
  11月27日,我们从沈城多家人身保险公司获悉,根据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规定,明年1月1日起,人身险销售误导将正式引入责任追究机制,销售误导行为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将获被开除的最高处分。
  现在的人身保险销售过程中,会产生六大销售误导,主要有承诺儿戏化、收益夸大化、年限缩短化、保障夸大化、产品界定模糊化和风险隐瞒化。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误导销售行为一般表现为,销售人员对产品业绩和保险范围夸大其词,比如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率分为高、中、低三档,但销售人员只对购险者讲收益率最高的一档,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故意隐瞒保险产品的免除责任条款,夸大保险范围和责任;将人身险产品与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进行比较,或通过寻求与银行的合作,将收益率显着化,混淆保险与储蓄的区别,让投资者产生高收益率的“错觉”,甚至将保险比作储蓄对客户进行销售。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保险销售人员夸大保险功能或以储蓄的方式变相进行营销,造成居民“存单变保单”情况的发生。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辽宁省人身保险机构投诉案件达168件,同比增长56%。针对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的误导销售行为,保监会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人身险销售领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沈城一家中等规模人身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女士告诉我们,四类销售误导问题将被追责,分别是: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因销售误导问题被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对于上述情形,保监会将采取逐级追究的方式,对保险公司直接和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的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等,情节严重的保险公司直接责任人将被开除。

  慧择提示:以后市民如果遇到“存单变保单行为:,可以马上进行举报,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事实上,针对保险销售误导现象,近来整治力度不断加强,行业规范也越来越严格。比如,辽宁保监局日前出台规定,要求代理银行利用监控录像等手段加强对各代理网点及其柜员代理保险业务行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