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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列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更新时间:2008-11-03 13:51

  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过全力争取,内江市被确定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将于今年二季度启动。

  近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已正式批复同意,包括内江市在内的10个市州作为四川省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此前,我市实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只覆盖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全市仍有80多万城镇非从业居民没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障,这主要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低保人员等。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我市有关部门正紧张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前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已对全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内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草案,报市政府、省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