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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残疾老人可享受更好的保障

更新时间:2012-11-20 18:20
  【摘要】残疾老人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只有给他们更好的保障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日前,成都出台了新政策,通过养老保险工作让残疾老人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广大残疾老人每月都可领取到相应的补贴。

  据介绍,凡有成华区户籍(新入户的需满3年)的60岁以上残疾老人,都可在政府资助下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资助60岁以上的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最高资助额度达到80%,这在成都尚属首次。”成华区残联理事长张国珍透露:成华区于2012年6月1日出台《成华区60岁以上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实施办法》。据《办法》规定,凡户籍关系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符合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自愿在成华区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60岁及以上的残疾人均可申请缴费补贴。其中享受低保的残疾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缴费金额的80%予以补贴;非低保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缴费金额的70%予以补贴;非低保的肢体、视力、听力、言语、多重一、二级残疾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缴费金额的60%予以补贴;其他残疾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缴费金额的40%予以补贴。

  慧择提示:成都市成华区的这一做法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让残疾老人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的更快发展。据悉,此次养老保险资助对象共计144人,补助款发放共计236万余元,参保残疾人从11月起可每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