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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脱胎于“太仓模式”

更新时间:2012-11-19 12:22
  【摘要】近期,国家发布六部门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的序幕。各地区大病医保的细则也陆续出台,而这一新政的蓝本,脱胎于“太仓模式”。

  就医于江苏省太仓市第三医院的辜丽芬,因一次意外摔倒导致头部严重受伤,首次就医的费用将近33万元,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家人一度想放弃治疗。在这个紧要关头,医保发挥了作用。辜丽芬的母亲说,如果没有医保“再保险”的话,家里没有钱给女儿做补颅骨的手术。而她所说的医保“再保险”,就是太仓市去年7月开始实施的大病补充医保。
  太仓市的大病补充医保,由市人社局按照职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筹资建立,并委托人保健康江苏太仓市支公司经办。正是通过基本医保和大病“再保险”,辜丽芬治病所花费的40多万元,自己只需自掏10%,也就是4万元左右。这种模式最显着的特点就是突破了病种和报销封底线的限制,这在全国也属首创。按照太仓大病医保补助标准,自付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最高可报销82%。

  “太仓模式”只是中国人保在支持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积累的许多有益经验之一。近年来,中国人保旗下人保财险、人保健康和人保寿险3家子公司积极开展社保补充业务,有效提高了当地的医疗保障水平,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应,履行了保险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自2005年起,人保财险利用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通过持续加强集中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与各项基本医保政策相衔接的补充医保业务,成为医保体系建设中一支重要力量。截至今年9月底,人保财险共在23个省级分公司、100多个地市公司、472多个县级公司开办了补充医保业务,累计覆盖人群近5000万人次,累计赔付超过8亿元,惠及人群超过9万人次。

  其中,人保财险通过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承保了全区的城镇居民补充医保和农牧民大病补充医保,将全区273多万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全部纳入了补充医疗的保障范围,促进了西藏地区的“民心工程、维稳工程”建设。
  在新疆和田,人保财险配合和田地区行署,创新对低保人群传统救助思路,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一定比例,为全地区低保人员开办补充医保,惠及低保群众40多万人,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民政二次救助”三重保障防线,有效提高了困难群众的保障程度。

  人保健康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医保体系建设,借助与政府搭建的联合办公平台,初步建立了“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的三位一体医疗风险控制机制。今年前三季度,人保健康社保业务实现快速发展,承保项目超过400个,服务人群超过6500万人,覆盖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126个地市。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政策出台,将惠及我国十几亿人口。医疗卫生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体现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承担着维护和增进人民福祉的光荣使命。俗话说大病猛于虎,随着六部委指导意见的公布,惠及10亿多参保人口的大病医保制度将逐步推进。相关保险公司的责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