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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12月份保险费率将明码标价

更新时间:2012-11-18 09:32
  【摘要】以前,消费者购买车险、寿险、健康险等等保险产品时,产品的费率是千差万别,常常让消费者不知所措。今后这种情况将有望得到改善。昨天,我们从扬州保险行业明码标价推进会上获悉,市物价部门正式下文规范保险行业明码标价行为。从下月起,扬州各家保险公司及旗下所有营业网点,都必须将其主要的保险产品费率进行醒目公示,所有产品要以价目表形式进行明码标价。市民今后买保险时,可直接向销售人员索取条款和费率表,然后再作投保决定。
  保险业现状 条款费率让人一头雾水
  “车险太专业了,选什么险种、投保额度等,一般都听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私家车主小何谈到买保险显得十分无奈。他告诉我们,车险的条款品种繁多,不同险种、不同年份的车辆的保险费率都不一样。由于担心被蒙,几次想认真理清保险的计算规律,但最终还是一头雾水。
  “现在没办法,我们只能找一个做保险的熟人,帮助自己参谋。”小何介绍,如果买保险能像去商场超市购物一样,每件商品都明码标价,消费者就不用担心被蒙骗了。
  我们了解到,许多消费者都有过和小何相类似的遭遇和想法。目前我市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有近50家之多,各家推出的险种组合总数达数千种,要想完全搞清楚各种保险条款,不用说普通消费者,就算是专业保险人员也难以做到。
  出台新政 下月起,保险费率须公示
  市价格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是基于保险业整体现状,我市才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行业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来规范保险行业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新规要求各保险行业机构及其下辖各营业网点,从下月起必须在各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开明示各险种服务目录、相关保费收费依据、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保险销售人员应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将投保项目说明、保费计算依据及投保人提出的询问如实一一告知,不
  得利用非法手段强迫、诱导投保者投保
  “公示在大厅内的价目表必须要做到醒目,尺寸原则上不应该小于1米×0.7米。”市价格检查分局黄犊局长介绍,保险公司销售品种较多,虽然不能全部公布上墙,但是必须对其主要销售险种进行明示。对于其他险种,各保险行业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用价目表形式进行明码标价。内容包括:序号、收费项目、保费计算依据、收费标准、备注等。明码标价的方式还包括: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收费公示牌、服务收费手册及多媒体终端现场查询。
  慧择提示:扬州市出台的这一新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有效改善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不知所措的情况。新政规定,若明码标价内容发生变动,应当及时进行更改,同时保留变动记录,并在变动一周内,报扬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和扬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