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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惩销售误导行为

更新时间:2012-11-15 10:47
  【摘要】近期,保监会出台新规定,将严惩四类销售误导行为。近日,王先生本来去银行存钱,回家才发现是一份保险单。明年开始,这类现象将被杜绝,我们昨日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销售误导行为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将获被开除的最高处分。
  《意见》规定,4类误导销售将对保险企业追责。包括,因销售误导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因销售误导受到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将误导销售的追责范围从代理人扩大到整个险企,可以让险企从自身开始杜绝误导销售行为的发生。湖北省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以往,误导销售都会将责任推到代理人营销员身上,这样不仅使客户维权难,险企自身管理也较为松散。《意见》中提出的追责制会引起险企自身的警觉,从根源上杜绝误导销售现象。
  慧择提示:保监会严惩销售误导,销售误导行为严重的,相关负责人将获被开除的最高处分。我们了解到,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需在明年2月1日前向保监会报送销售误导内部责任追究办法。此后,每年4月1日前向保监会上报销售误导年度责任追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