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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货车引发重大事故 保险公司需给予理赔

更新时间:2012-11-14 16:48
  【摘要】根据调查发现,因微型货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多。日前,在江西就发生一起微型货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后双方就赔偿标准产生了纠纷。最终经过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交通速裁法庭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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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8日凌晨,被告吴福驾驶其所属物流公司的一辆微型货车行驶时,与相反方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包括小轿车司机在内的5人死亡、1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福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轿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5位乘车人不承担责任。肇事货车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
  今年初,因交通事故死亡的5位被害人的父母向贵溪法院起诉,要求吴福及其所属的物流公司、保险公司等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8664元。但是被告吴福只是一名普通的司机,家境困难,没有支付能力,其所属的物流公司以事故系司机个人行为为由拒绝赔偿,保险公司的投保限额又远远达不到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度使本案陷入僵局。
  该案争议巨大,如果处理不妥,可能会成为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审法官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交警、政法委及当事人的亲属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最后双方拿出最大诚意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计50.6万元,被告吴福及其所属物流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计49万元,此案一次性了结。
  慧择提示:从以上可以看出,微型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需要向受害者赔偿巨额资金,幸而该家物流公司为这辆微型货车购买了保险,否则将会损失惨重。专家指出,微型货车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各车站需要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在此推荐慧择网,投保快捷且服务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