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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焰委员:政策性林业保险亟待加强

更新时间:2008-11-03 16:09
  本报讯【记者 康民】“由于林业保险的复杂性、我国林业产权的不清晰以及缺乏对林业保险的扶持政策等原因,使作为农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林业保险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明显滞后于农业保险,林业保险覆盖面非常低。”在政协分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吴焰在发言中谈到,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并完善与我国林业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性林业保险保障体系。

  由于缺乏完善的林业保险保障体系,导致了林业生产面临的灾害风险损失难以有效分散,一些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1月中旬以来,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给林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19个省区市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的森林面积达2.79亿亩,受灾严重的国有林场1781个、苗圃1200个,林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达573亿元。许多林农难以恢复林业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相当一部分贷款林农不能按时还款甚至还不起银行贷款。

  对此,吴焰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明确政策性林业保险的运行机制。继续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负责林业保险的宣传推动。

  二是将林业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加强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中央财政在地方财政提供配套保费补贴的前提下,对各地政策性林业保险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三是从林业保险入手,培养和培育林农和林业企业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建立林业巨灾风险基金,明确资金来源、起赔点和适用范围。一旦发生巨灾导致大的亏损,则启动林业保险巨灾准备金,以为林农在发生巨灾损失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