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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保险标的是人还是车辆?

更新时间:2008-11-03 17:10
  问:交强险的保险标的是人还是车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起期前意外死亡,那么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做退保处理?

  答:交强险是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是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第三人损害。

  具备下列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为投保人办理退保手续: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但投保人因重复投保解除交强险合同的,只能解除保险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

  (5)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分);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投保人(车辆所有者)死亡,车辆所有权登记将发生变化,你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或保险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