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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的政策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5 11:37
  【摘要】汽车下乡从2009年就开始了,到现在仍然是很多人津津乐道的话题。有人说2012年,新一轮的“汽车下乡”政策有望近出台。无论出台与否,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汽车下乡政策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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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下乡是根据国务院在2009年1月14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的一项惠农政策,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初,“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振兴规划。按照汽车产业振兴规划,除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 5%征收车辆购置税之外,国家还将从2009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安排50亿元资金,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研究相关补贴细则,受该协会委托,全国乘联会正在研究补贴办法。这些补助将直接打入农村购车者的补贴卡中,补贴力度类似于“家电下乡”的补贴。   根据3月1日开始实施的微型客车下乡政策,农民购车不仅享受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还有较高的价格补贴的优惠政策,相对来说,延续时间较长。由于到年底这个政策就将结束,真正的销售高峰可能在3月份或年底,而且仅限农村户口的用户购买,因此全年整体汽车市场大约可增长1%或略多一点,而农用车置换轻型卡车,增加的销量可能会更多一些。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初,“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汽车下乡政策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更好地了解这项政策有所帮助。在购买汽车时,价格固然是重要的因素,可安全才是重中之重。为了让自驾途中充满保障,投保车险是您的明智选择。推荐慧择车险,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