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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代签保险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更新时间:2017-08-26 16:00
  【摘要】一般有点保险常识的人都知道,代签保险是一种无效的行为。近日, 王女士的丈夫生了重病,王女士找保险公司要救命钱的时候,却遭拒赔。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张先生提出理赔后,保险公司曾找王女士谈话,王女士表示她为张先生投保,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张先生的签名也是王女士代签。丈夫生了重病,王女士找保险公司要救命钱的时候,却遭拒赔。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该保险合同无效。
  几年前,王女士为丈夫张先生填写了投保书,险种为寿险和重大疾病险,并在投保后支付了2007年、2008年的保险费合计6100元。2009年2月2日,张先生身体不适住院,经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和Ⅱ型糖尿病。出院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双方闹上法庭。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张先生提出理赔后,保险公司曾找王女士谈话,王女士表示她为张先生投保,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张先生的签名也是王女士代签。
  法院认为,王女士投保此保险时,张先生并不知情,投保书上的签字也并非张先生本人所签,因此该保险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仅需返还保险费。
  慧择提示:在本案中,王女士购买保险,被保险人却毫不知情,这一行为明显是违法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的,保险公司拒赔也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