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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四项保险资金投资新政已出台

更新时间:2012-10-26 11:01
  【摘要】今年可以说是“保险改革年”,保监会为尽快推进保险改革工作,已连续出台了各项保险新政,近日,保监会更是出台了四项保险资金投资新政,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只有加快保险改革的步伐才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服务。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日表示,为促进保险市场健康运行,保监会近期制定了有关金融产品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境外投资、衍生工具和保险资产管理等新的规则,进一步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完善保险资金投资政策体系。
  监管层此前释放的政策信号终于正式“落地”。中国保监会今天同时发布了四项保险资金投资新政,即《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同时就保险资金投资类证券化金融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及境外投资的具体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保监会新政,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时,应当建立专业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或者事业部。不仅如此,投资新政还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提出了相应的资质要求,同时就境外投资品种和投资规范等具体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上述投资和风险管理政策,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一致,不仅有利于扩大保险公司操作空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投资收益,改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促进保险行业平稳增长,而且有利于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机制改革,运用市场化机制,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建立新的盈利模式,更有利于加强保险机构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创新。
  慧择提示: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进一步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完善保险资金投资政策体系,希望各家保险公司严格遵守新政中的各项规定,改善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给广大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