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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到月即可获低保资金

更新时间:2017-08-28 05:24
  【摘要】保障低收入者的正常生活需要是医疗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低收入者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因各种原因没办法获得较高的收入,为了让他们能逐渐过上好日子,各地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大了对他们的关心,近日,更是推出新方案,让他们到月即可获得低保资金。
  财政部和民政部昨天对外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和经办人员不得向低保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低保对象花名册及当期发放的低保资金数额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并支付资金。
  在城乡低保金的发放上,办法要求,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慧择提示:医保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让更多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在面对低收入群体时,各地相关部门都给予了更大的关注,帮助他们实现就业,不断上调低保资金的标准,此次更是实现让他们能按月领取低保资金,从而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