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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莞户口亦可享受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2-10-18 09:02
       【摘要】改革开放之后,东莞这个位于沿海的小渔村得到了极快的发展,来此处务工的人员数量也是十分庞大的,但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享受到与当地人同要的医保待遇,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东莞日前规定非莞户口的务工人员可享受同城待遇。
  莞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可以在东莞参加医疗保险9月1日起开始试点,东莞全市32个镇街将各选取一所学校加上市属学校共38所学校进行试点,试点学校的新莞人子女只要满足父母任一方在东莞就业且连续参保满1年的条件,均可自愿参保。预计有1万新莞人子女在莞参加医保。
  据悉,新莞人子女在莞参加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均和本市城乡居民一样。
  个人缴费同享财政补助
  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对这一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上,与本市城乡居民一视同仁,与东莞市城乡居民一同纳入已实现城乡统筹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
  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东莞市城乡居民参保相应标准执行,实现参保人同城同待遇。参保缴费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筹集,由个人、财政各50%分担。今年7月至明年6月,东莞市执行阶段性减负社保缴费费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由3%统一下调为2.5%,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实施第一个社保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实际缴费标准为45.3元/人/月,其中个人负担27.18元/人/月,财政负担18.12元/人/月,参保学生全年缴费总额为543.6元/人,其中个人负担326.16元/人,市镇两级财政负担217.44元/人。
  在待遇方面,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后将可享受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服务内容的全方位医疗保障。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最高达到20万元/人/年,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最高达95%,与本市城乡居民一致。假期回乡住院就医,其医疗费也可按规定报销。
  在东莞38所学校试点
  据介绍,9月1日起,东莞开始在市属的东莞中学、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5家公办学校及32个镇街和松山湖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各选择一所学校进行试点。根据摸底情况测算,38所试点学校预计有1万新莞人子女学生在莞参加医保。目前,东莞市社保局正在进行前期的条件审核,待条件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将在莞参加医保。
  张亚林透露,将新莞人子女纳入基本医保仍存在不少难点,由于这部分人数量比较大,据前期调研,在莞的新莞人子女有40万-50万人,新莞人流动性比较大,这给解决他们子女参保带来了困难。在操作层面,由于现在很多地区推进“新农合”政策,一些在家乡参加了“新农合”的新莞人子女到东莞后应该怎么对接,而没有参加“新农合”的新莞人子女应该怎么参保,这些都是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慧择提示:东莞此次实施的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进一步发展,只有外来人员在东莞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才愿意付出自己的力量,尤其是此次政策中规定的新莞人子女在莞参加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均和本市城乡居民一样,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是最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