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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成为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更新时间:2012-10-12 17:02
  【摘要】今年年初中石油就发布公告称,中国石油与母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斥资50亿元人民币设立自保公司,不过当时受到高层的反对,就一直搁置下来。而在今年的10月10日保监会公告称,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监会信息显示,中石油专属财险公司注册资本为50亿元,注册地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现任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周明春将出任财险公司董事长。
  按保监会要求,筹建工作将在一年内完成。
  今年1月,中石油曾经发布公告称,专属财险公司将由中国石油(601857,股吧)集团公司出资25.5亿元,持股比例为51%,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5亿元,持股比例为49%。
  公司主要经营中国石油集团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公告指出,由于石油行业具有高风险和专业性的特点,目前的普通商业保险不能覆盖本公司的所有业务领域。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于海纯认为,中石油成立的专属财产保险公司仍是普通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规定,公司既可经营公司集团内部的财产险业务,也可对外开展面向公众的保险业务。
  于海纯表示,专属财险公司成立的主要意义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公司成立后,中石油旗下的财产可以由专属财险公司负责承保,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的需求来设计保障方案,更有利于集团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管控。
  根据中石油2011年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石油旗下资产总额为1.9万亿元。
  慧择提示:自保公司是指是非保险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保险公司,主要为母公司及关联公司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它的建立为中石油节约了保费的成本,满足中石油更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