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理赔?请保管好你的原始发票
更新时间:2024-01-11 10:19
案例:小蒋最近比较烦恼,买了保险竟然无法理赔,与保险公司起了小冲突。2002年,小蒋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人寿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补偿保险合同。今年2月小蒋踢足球时不慎小腿骨裂。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3850元人民币。
在他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住院发票,但小蒋将一张原始发票弄丢了,保险公司要求小蒋提供其他证明。没有发票原件,申领理赔金的手续变得十分复杂。
分析:小蒋投保的是住院医疗补偿保险。这种保险要符合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即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出险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举例,如果小蒋分别在A公司和B公司投保了住院医疗补偿保险,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3000元,到A公司理赔得到2000元,那他到B公司理赔最多只能得到1000元,不能多于他所用去的医疗费。
为防止客户在不同保险公司重复理赔,原始住院发票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让客户提供保险发票主要有三方面作用,一是证明保险事故的真实性,二是为确定保险理赔的具体金额。三是确定客户没有在其他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因此发票是索赔的重要凭证。这样一个重要凭证丢失,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会拒付保险金。
但如果客户的确是因大意,把原始发票弄丢,是否就一定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确会拒绝理赔,但仍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果客户能证明原始发票确是不慎弄丢,并提供保险事故真实性和保险金额准确性的证据,那保险公司还是会为客户理赔的。比如原始发票在洗衣服时弄碎了,而客户能提供发票的碎票;原始发票被偷走,而客户能提供警方证明及其他途径未曾报销过的证明。这些都可提供给保险公司,作为理赔的有力证据。
但原始发票弄丢,在申请理赔时终究是件麻烦事,所以还是妥善保管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