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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巡礼

更新时间:2017-08-27 06:31

  今年1月,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实施。至此,以往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小城镇医保等的老少孤残人员悉数被纳入医保,标志着覆盖1350万户籍市民和300多万外来从业人员的医保制度体系在上海形成。

  从职工到居民、从城市到郊区、从本地人到农民工……上海医保改革历经7年实践,早已把城镇从业人员、近200万沪郊农民、330万外来务工者的就医需求“网”在其中,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仍有部分“边缘人员”像陈小妹一样游离在医保制度外。从2006年起,上海把目标转向高龄老人、少儿学生、重残人员、老年遗属等特殊的“边缘群体”,先后将他们纳入保障范围。

  过去几年中,上海医保部门还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拾遗补缺”的医保减负帮困政策———2005年使4.5万名退职回乡老职工的住院医疗纳入了城保;2004年,上海还实施了医保综合减负,对城镇参保职工年自负医疗费超过个人年收入一定比例部分减负90%,每年有4万多人享受到这项政策,减负金额逾2亿元。一项项遗留的历史沉疴被一一化解,“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的医保制度体系成为百姓解病忧保健康的坚强后盾。

  伴随医保改革的推进,上海同步开展了医保计算机系统建设,医保实时结算系统连接了1000多个定点医药机构网点和251个医保事务服务点。从2003年起,上海在全市每个街道和乡镇设立了医保事务服务点,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网络体系,全市900多名经专业培训的医保专管员,每年为参保人员服务达109万人次,还为一些孤老重残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针对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上海还千方百计调集民政、工会等部门和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力量统筹资金,以基本医保为主体,通过补充医保辅助、医疗救助“托底”等多层次构架,使每位居民不仅做到应保尽保,而且互帮互济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