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监会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

更新时间:2012-07-19 16:42
  【摘要】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近日召开的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保监会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为方向,近期将推出《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和《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对此,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分析师缴文超认为,新政的陆续出台对保险公司提高资金投资收益率无疑是长期利好,若新政实施后,预计投资收益率水平可达6%以上,乐观估计可以达到7%以上。但也需要指出的是,从具体的政策细则来看,对投资主体都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因此,实际投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短期效果不会很明显。
  英达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这一利好消息,即管理层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范围、比例,同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这有利于增加保险资金入市。
  缴文超表示,上述提及的四项新政是此前提及的13项新政中最主要的、也是最核心的内容,短期来说,对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影响最大的无疑有三点,债券、银行定存以及权益投资。因此,新政的出台对改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过度依赖股市,拓宽险资的投资渠道意义不容小觑。
  据了解,在《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中,保监会按照国际惯例,对债券产品进行了重新分类,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并将混合债和可转债列入可投资品种,实现了对当前债券市场品种的全覆盖。保监会还将无担保债券投资比例上限由上季末总资产的20%升至50%。
  而在《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中,保监会积极鼓励保险公司介入实体经济资源,将现代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及能源、资源企业的股权,纳入了直接投资股权范围。
  在配置比例上,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和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合计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保监会在扩大投资范围的同时,还显着降低了险企投资无担保债、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的偿付能力门槛,由原先的150%降至120%,从而减小了保险业筹资压力,有利于险企通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偿付能力水平。
  【慧择提示】分析人士表示,除上述四项文件之外,涉及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其他政策的落地也指日可待。这些政策有望改变险资对股市的依赖,提升险资投资收益。预计在一系列政策落地后,6万亿险资将相时而动,重新在各个投资渠道腾挪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