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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保险行业违法设立分支机构进行通报

更新时间:2017-08-28 11:34
  【摘要】保险行业违法设立分支机构,严重扰乱了重庆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市场准入管理的严肃性。近期,渝保监会下发文件,针对少数在渝保险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管理松懈,对监管要求执行不力,存在未经审批设立分支机构、未经审批变更营业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
  各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一、近期我局查处的四起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经批准设立保险分支机构
  1.阳光产险万州中心支公司。该公司未经我局批准,于2006年3月租用奉节县竹枝路183号2楼作为奉节网点的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收集分发承保理赔资料、事故现场查勘等保险经营活动。就上述行为,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予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2.都邦产险万州支公司。该公司未经我局批准,于2007年6月租用奉节县夔门路物资大厦4楼作为奉节网点的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收集分发承保理赔资料、事故现场查勘等保险经营活动。就上述行为,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0万元;撤销责任人担任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1.新华人寿黔江支公司。2012年2月27日,该公司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将营业场所从“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1048号丝绸大厦3楼”搬迁至“重庆市黔江区黔龙街375号综合楼第二层”。
  2.新华人寿大足支公司。2012年1月12日,该公司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将营业场所从“重庆市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丁家坡宏发大厦2栋2层”搬迁至“重庆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国梁路6号”。
  就上述两项行为,我局依法对黔江支公司和大足支公司分别罚款4万元,对两家机构的责任人分别警告并罚款4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为督促公司加强分支机构管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公司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将《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监会、重庆保监局行政许可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依法做好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营业场所变更、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等申报工作。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公司要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分支机构设立管理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在依法处罚分支机构的同时,将追究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清查,切实整改。各公司要按照我局《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营业场所的通知》(渝保监发〔2012〕45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和整改工作。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慧择提示:对于保险公司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微观,,是否合规的关键是有没有保监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工商行政许可证》,你到里面看看有没有这2证就可以了,没有就可以向当地保监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