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山东保监局提醒用户谨防假保单

更新时间:2012-07-15 10:17
  【摘要】保险市场鱼目混杂,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特别是以假保单、假机构、假赔案为代表的“三假”案件更令不少投保人损失惨重。近期山东保监局为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提示了用户防范虚假保险单证。
  近期,山东保监局发现不法分子通过冒用保险机构名义、印制虚假保险单证、私刻印章等手段进行诈骗。为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示如下:
  一、请在购买前确认保险产品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统一客服电话、官方网站或到保险公司柜台进行核实。谨慎购买低价格、高回报的保险产品。
  二、请在购买时确认购买渠道的合法性。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应查证销售机构是否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通过营销人员购买保险产品,要查看其《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以及《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直接通过保险机构购买保险产品,应确认其地址、电话等的真实性。
  三、交纳保费后,应及时索取保险产品对应的保险单、保费发票等保险单证资料,这是购买保险产品的凭证,也是您主张保险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保险单上应具备单证流水号、保险单号、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等要素。在收到保险单证资料后,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官方网站或到保险公司柜台查询所购买保险产品是否在保险公司核心系统中,内容是否一致。谨慎对待无保险单,或者保险单证上印有或盖有当地查询和报案电话的保险产品。
  如发现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假保单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和线索,请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慧择提示:假保单事件层出不穷,主要集中在以航意险为代表的短期意外险,也有商业车险及交强险等财产险。消费者购买保险需要通过监管机构的网站验证代理人的身份,防止购买假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