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16年的养老金去向成谜

更新时间:2017-08-27 14:32
  【摘要】16年前,邓州市出台政策,为广大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每人交50-2000元,60岁后,可凭证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钱。16年后,有村民说,一些村民已过60岁,却连一分钱也没见到。
  邓州市相关部门称,因机构调整养老金兑付曾停止,目前正在整理档案,一两个月后会通知领取,只是数额可能会低得让人发笑。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机构邓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专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对农民在养老金问题上的回应是“准备整理核实”。据了解,2009年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系统负责。2009年河南政府机构改革,这项工作由民政系统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邓州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也在那之后逐渐移交,因为机构人员变动,各项工作尚没有理顺,全县农民16年前养老金兑付全部停止。值得质疑的是,既然专款专用,即使机构调整,养老保险的事总得按时兑付吧?为什么没兑付?
  养老金来自人民,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僭越行事。然而,邓州农民16年前交养老金,部分人至死未领钱,养老金的去向成谜,既是忽视投保人权利的一厢情愿,也难逃行政乱作为的嫌疑。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历史传统、现实氛围及行政文化等原因,“官僚行政”模式尾大不掉,有些部门没有形成公众参与、顾客至上等具有民主取向的价值观念,对公共行政生活的根本价值缺乏系统的自省,忽视了民主因素对公共行政过程的影响。基于此,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拿出应有的诚意来,勇于担责,解决问题,不要让农民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否则,政府极有可能陷入“塔西佗陷阱”。
  “塔西佗陷阱”得名于古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塔西佗,通俗地讲,就是政府部门在遭遇公信力危机之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就养老金去向的真实性而言,政府有关部门倘若漠视民意,不能做到坦诚布公,不仅不能让民众信服,而且会让质疑更加密集。厘清这一点,就不难发现,以理性平和的方式倒逼真相尽管不失为维护公道的创举,但距离民意的诉求还有不少差距。由是观之,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消除真相背后的“猫儿腻”,让其免于陷入“塔西佗陷阱”的威胁,显得任重而道远。政策或决策是利益博弈的产物,决策过程中有两种基本成分:一是对特定后果的概率的估计,二是对特定后果的估计。一项决策的背后如果缺乏足够的支撑力量,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又面临较大的阻力,这样的政策往往会中途流产;如果决策者是一个真正的利他主义者,能够克服理性经济人自身利益最大化算计,而且,从社会公正的视角审视,政策又惠及社会多数公众或弱势群体,那么,这样的政策往往能够真正贯彻执行下去。由是观之,邓州市肇始于1996年的养老保险政策“的确不太科学”,才导致了今日的怪现状。
  就中国政府而言,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应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方式的适用范围。正如美国学者马斯维尔所指出的,程序的平等就是参与的平等,程序只是为了参与者可预知及理性而设,而可预知及理性显然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自尊心。尤其是在行政权广泛渗透的时代,涉及到民生的公共决策,十分有必要扩大公民的参与权,强化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以弥补政府内部监督机制的不足和缺失。从长远来讲,中国应着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如消费者利益组织、行业协会等,提高社会自治意识,为公众参与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实现其实质意义上的参与权。如此,才能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不至于被权势集团或利益集团绑架。
  尤其是在行政权广泛渗透的时代,涉及到民生的公共决策,十分有必要扩大公民的参与权,强化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以弥补政府内部监督机制的不足和缺失。
  慧择提示:就中国政府而言,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应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方式的适用范围。正如美国学者马斯维尔所指出的,程序的平等就是参与的平等。提高社会自治意识,为公众参与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才能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