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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险企获准承办内贸信用险补助项目

更新时间:2012-07-06 14:57
  【摘要】扩内需一直是稳增长的主旋律。近日,商务部确定七家保险机构为2012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助项目承办保险机构。
  经保险机构自愿申报、主管部门资格审定及对外公示程序,这七家保险机构分别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此前,商务部、财政部、保监会曾于2009年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办2009年中小商贸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助项目。
  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按投保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给予50%的补助。
  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政策实施三年来,在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扩大信用销售、活跃市场流通、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财政部和商务部下发了《关于2012年支持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100号),确定2012年在北京等16省(市)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补助工作试点,在江苏等12省(市)继续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工作试点。
  “中小企业融资难,难在信用风险上。”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曾表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化解技术风险,保险是解决市场化风险的可行机制,通过专业的风险管理技术来分散风险。保险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激励金融机构建立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评估的机制”。
  商务部昨日还同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工作的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标准和范围,结合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及商圈的实际情况,制定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同时,研究制订相应的政策支持方案,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资金保障到位。
  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补助政策简化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申请条件,凡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均可申请补助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政策首次采用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同时取消了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额外补助,降低了作为投保方的中小商贸企业注册资本金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慧择提示:如果信用保险市场真正发展起来,其保费规模预期在千亿元。一旦试点全面推开,保费规模将呈爆炸式增长。各保险机构应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确保资金到位。